单腔液力偶合器压接机柔轮齿圈壁厚中性层低背压式机械密封车床螺尾济南煜佳机电贸易有限公司、阎永新、李宁、王建军、徐超、彭绵峰、孟祥芝:本院受理的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与被告济南煜佳机电贸易有限公司、阎永新、李宁、王建军、徐超、彭绵峰、孟祥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范志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李志刚与被执行人范志美、济南缘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对范志美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鲁A19U37的丰田越野车由山东得惠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DHJG(JN2017)第0186号车辆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冠县芳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冠县万通轴承有限公司、韩新庆、王洪芳、李成宽: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贵和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思达电气有限公司、刘杰、刘高峰、邢云飞: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苏顺金:本院受理原告孙春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12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苏顺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孙春容20万元;二、被告苏顺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孙春容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4年4月28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孙春容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610元,由原告孙春容负担646元,被告苏顺金负担4964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亮:本院受理刘新宇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1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亮:本院受理李娟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1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历下敏擎童装店、周庆华:本院受理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杨林、张辉:本院受理原告王绍坤与被告杨林、张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6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杨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绍坤工程款292740元;2、被告杨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绍坤工程款利息(以29274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7年1月1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3、被告张辉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补充责任;4、驳回原告王绍坤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690元,由杨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善善: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刘善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30453元;2、判令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最终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潘瑞雪: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潘瑞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53787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依据协议约定:每逾期一天,按每期未归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最终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款日为止);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井淼: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薛江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向你邮寄送达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6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井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偿还借款76030元;2、被告井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以7603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16年11月4日起计算至井淼实际支付之日止);3、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永亮: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7129号原告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周丽、赵晓文:本院受理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6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周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代偿款8350元。二、被告周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违约金7600元。三、被告赵晓文对上述第一、二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郭刚:原告陈松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6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一、限被告郭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松山借款12万元;二、驳回原告陈松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被告郭刚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候占刚、张延安:本院受理原告李雪荣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通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东路支行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李雪荣的诉讼请求为: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候占刚、张延安返还16390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候占刚、张延安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原告李雪荣办理房屋的地下室过户手续;三、诉讼费由被告候占刚、张延安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2月28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李芬:本院受理原告闫兴俊与被告李芬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391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准原告闫兴俊与被告李芬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精视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宏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分公司诉你及上海精视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王红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重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己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5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原告中国重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红霞于2011年10月3日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合同补充协议》及《翡翠清河车位买卖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限被告王红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腾空济南市翡翠清河西区13号楼2单元801室房屋及济南市翡翠清河西区3-1176号车位;限被告王红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重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垫付的银行贷款本息729656.74元及利息(726656.7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6年8月29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限被告王红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重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2677.4元;限被告王红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重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房屋折旧费169910元;驳回中国重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继法、甲秀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嘉银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继法、甲秀英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垫付款226017元(产生的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计算);诉讼费、保全费和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金隆昌钢球制造有限公司、泰安市金龙钢珠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市金宇工贸有限公司、于宏伟、尚梅、于洪波:本院受理山东炳瑞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魏立春:本院受理王晓朋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23号民事判决书。王晓朋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关亮、王关水:本院受理陈现强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1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义:本院受理姜信纪与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陈夺、李美琼:本院受理原告孙镇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己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57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陈夺、被告李美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内返还原告孙镇虎借款本金1455000元。二、限被告陈夺、被告李美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镇虎逾期借款利息(以1455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三、限被告陈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镇虎律师费40000元。四、驳回原告孙镇虎负担3000元;由被告陈夺、被告李美琼负担827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陈夺、被告李美琼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法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爱鹏(身份证号:41X):本院受理原告宋立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66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证据副本等。原告宋立萍要求判令原、被告离婚;女儿李鑫琳由宋立萍抚养,被告每月20日前支付生活费2000元至李鑫琳参加工作有独立生活能力止;孩子在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离婚后女儿随原告生活期间,若因疾病治疗、教育辅导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教育辅导费用,凭单据双方各负担50%。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前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尹曰昌、刘玲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沃尔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南前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尹曰昌、刘玲玲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济南前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代偿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共计5039557.72元及支付代偿款利息和违约金。被告尹曰昌、刘玲玲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孙霆:本院受理原告杨革渠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18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孙霆支付原告杨革渠欠款15918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二、被告孙霆支付原告杨革渠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59180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的利率四倍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杨革渠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被告孙霆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有才、宋有禄、杨德华、杨有祯: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 万元及利息 27663.28元,本息合计87663.28元;二、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四、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3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宋有禄、宋有才、杨德华、杨有祯: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45986.67元,本息合计145986.67元;二、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四、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3月23日9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郭庆顺: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勇与被告郭庆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朱军峰:本院受理年卫星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5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朱军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年卫星工程款91000元。二、被告朱军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年卫星工程款利息,以91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20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年卫星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现才:本院受理原告王旭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王旭瑞要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归被告抚养,原告可随时探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南楼)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文红:本院受理原告宋丰海、北京恒玖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56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芮菡(曾用名郭英):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103民初51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郭秀梅、于善武: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顺通美汇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0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赵振宾、甄荣华、济南华滨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震锅炉工业(昆山)有限公司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103民初31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茜:本院受理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8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胜霖、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延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3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云泰铭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立言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28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吉忠: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5662号原告张朝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姐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晓燕: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国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本院1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薛学善、邱美琳、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本院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黄孝尧、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本院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王红梅:本院受理的原告刘长录与被告宋明、王红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9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许祖齐、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张孝用、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邱大龙、彭福东、张宏霞: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1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凤:本院受理原告于跃龙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40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准许原告于跃龙与被告李凤离婚。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李凤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彩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先合:本院受理原告王秀美与被告李先合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华康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贾前卫、李艳芹: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0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龙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院受理的原告李新云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24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济南龙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李新云办理济南市历城区北园大街26号龙岱华厦2-605室(房产证号:历城100220)的房屋过户手续。案件受理100元,由被告济南龙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玉峰、马玉德、山东云媒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御青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夏茶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御福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陶海霞诉被告马玉峰、马玉德,山东云媒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御青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夏茶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御福工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阳信县利涛工艺有限公司、山东省阳信丰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阳信佰利福家纺有限公司、袁立涛、劳荣树、宋荣芬: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晓久、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蔡祈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王晓久(093)、淄博春申陶 瓷 科 技 城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蔡 祈 敢(09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王示业、徐尊英、翟庆禄、王秀珍、翟生华、刘丽、翟生朋、史霞、翟庆祯、李玉华: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412号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是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光钭、陶爱陈、淄博尚豪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蔡祈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齐光钭(435)、陶爱陈(435)、淄博尚豪绎贸有限公司、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蔡祈敢(09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霞:本院受理原告张宇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0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长辉、曾淑娟、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蔡祈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林长辉(210)、曾淑娟(220)、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蔡祈敢(09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贾雷:本院受理原告赵彦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1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相鲁、王桂花、王国韦、武兴娟、王根起、刘俊华、樊祥艳、刁兆霞、高兴君、杨玉英、李祥坤、陈言伟: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405号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是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鲁启钢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2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凡军: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967号原告支应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昱、赵梦、周媛媛、济南尚格家居有限公司、山东捷维仕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海融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廉政监督卡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孔焕新:本院受理原告宁武臣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优利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辽宁百纳电器有限公司与济南优利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962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们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116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单位)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于2017年8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0300051 22776075、出票日期2016年6月20日、出票人山东华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硅钢新材料有限公司、出票金额贰拾万元整、汇票到期日2016年12月20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12月14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 5、出票金额贰拾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龙灯博士摩(天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龙灯博士摩(天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6、票面金额叁万伍仟壹佰捌拾柒元整、出票人山东中农联合作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10月11日、汇票到期日2018年4月11日。三、自公告之日起12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张亚栋:上诉人陈琳琳就(2017)鲁0304民初165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朱连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朱连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13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保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刘保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2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凌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刘凌云、张建、赵朋、王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2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凌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赵朋、张建、王进、刘凌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213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刘凌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张建、赵朋、王进、刘凌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213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李燕玲、李先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李燕玲、李先锋、国士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房民国: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连杰、宋本富、李连旭、房民国、王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1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任来福、刘桂东:本院受理原告崔行法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起诉要点:1、责令被告偿还欠款56360元及利息;2、诉讼费、送达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王其军:本院受理原告靳吉忠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起诉要点:1、请求法院依法追回工资款5205元及利息;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陈安秀、焦念斌、郑玉生: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820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限被告陈安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8000元及2016年6月20日前的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22377.17元;由被告陈安秀以98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6月2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在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 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由被告焦念斌、郑玉生对本判决第一、二、三项确定的被告陈安秀应承担的债务最高额225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354元,由被告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云广、吴德泽: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53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限被告吴云广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9993.39元及2016年7月21日前的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424421.19元;由被告吴云广以99993.39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2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在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044元,由被告吴云广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德忠、董庆延、董德文: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29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限被告董德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9809.76元及2016年7月20日前的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65749.93元;由被告董德忠以49809.76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2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在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由被告董庆延、董德文对本判决第一、二、三确定的被告董德忠应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611元,由被告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延龙、张以忠、张传广: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31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限被告张延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8829.22元及2016年7月20日前的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12023.55元;由被告张延龙以88829.22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2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在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由被告张以忠、张传广对本判决第一、二、三项确定的被告张延龙应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533元,由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德泽、吴云广: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61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限被告吴德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9989.64元及2016年7月21日前的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447999.71元;由被告吴德泽以89989.64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2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在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50%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180元,由被告吴德泽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朝阳、朱继军、曹明利: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56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限被告朱朝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770.70元及2016年7月21日前的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16690.61元;由被告朱朝阳以3770.70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2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利率0.465‰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2元,由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殷建建: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喻超、曲燕、你与聂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2135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郭华景:本院受理原告陈孝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5民初2500号民事判决书(不准陈孝英与郭华景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刘文婧: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078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保全),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念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080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娣、高燕、高连成: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08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保全),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建、李春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35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艳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4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荻: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60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闫浩、刘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66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严纪昊、庞晓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67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玉君、韩立云: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69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耿滨、刘福芹: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70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舒正荣、安翠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71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石、陈鑫雨、孟召业: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7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金军、徐慧: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73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敦双、于胜英: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75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姜红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79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树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80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春艳、张永民: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83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尚国明、刘春燕: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85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焦苏伟、张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88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龚兆山: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90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晓亮、程莎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94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平、郭丽: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96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君、仝志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98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勇、亓雪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799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攀、李荣荣: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993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富苓、尹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997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保全),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红美:本院受理原告田海成与被告淄博国梁建陶有限公司、李红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淄博国梁建陶有限公司不服我院作出的(2017)鲁0302民初213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牛淼:本院受理原告张昌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3236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合计703000元,其中本金462500元,利息240500元(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6月2日,嗣后利息按照月利率2% 计算至被告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其它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王怀清:本院受理原告张昌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3237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合计198720元,其中本金144000元,利息54720元(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5月29日,嗣后利息按照月利率2% 计算至被告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其它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10点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赵业东、王爱霞、张凯: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丛、赵业东、王爱霞、张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33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永平、孙海生:本院受理原告索俊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撤销(2017)鲁民初3489号民事裁定书;2、指令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沈洪、四川昊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原告济南市历城区盈天建筑架管租赁站与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7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一、限被告沈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市历城区盈天建筑架管租赁站租赁费687962.53元(计算至2017年3月31日)。二、限被告沈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济南市历城区盈天建筑架管租赁站架杆10269.4米(型号为直径48mm,长度3.5mm,壁厚2.7-2.75mm)、扣件17661(套型号为0.85-0.9kg)、钢管接头390个(型号为直径48mm 、长度20cm 、壁厚2.7-2.75mm)。三、被告四川昊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第一项、第二项在不超过被告沈洪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四川昊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沈洪追偿。案件受理费13694元,由被告沈洪、被告四川昊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翟贵强:本院受理原告谢来见与你及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2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中级人民法院。
支传凤(身份证号:062):我院受理原告张新合与被告支传凤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准予原告张新合与被告支传凤离婚。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支传凤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40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崔汝增: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市临淄旭阳塑编厂与被上诉人淄博齐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终19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身判决。
毕方臣: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润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耿银利、原审被告毕方臣、淄博市周村区萌水镇泽崖村村民委员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终239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山东恒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远海锋金属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淄博盛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定驳回原告山东华远海锋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的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撤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文峰: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元亨利贞建设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何维平、金强、王锡亮与你劳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维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16)鲁0303民初1545号、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2016)鲁0321民初1876、1877号民事判决。判决你方支付何维平劳务费51733元、经济损失7235元,支付金强劳务费85935元、经济损失12 032元,支付王锡亮工程款41 501.25元、利息3 976.28元;淄博元亨利贞建设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854、1855、1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孟宪娣、曹海龙、东营德达家具有限公司、东营市创升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德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巩曰合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委托山东金庆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孟宪娣、曹海龙所有的两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352.38万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鲁金鉴估字(2017)第079号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解富华周华勋:本院受理原告杜勇与被告解富华、周华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9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解富华、周华勋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杜勇借款37 8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唯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姚加军、于洋、刘燕、王书杰、孙锡、刘文孝、王平:本院受理原告中铝国际山东化工有限公司诉你们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391民初1685号追加被告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杨逢迟、赵文华、杨海婷、张羽、巩莱贤:上诉人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路支行与被上诉人吴芳及原审被告杨逢迟、赵文华、杨海婷、张羽、巩莱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邮寄及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到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终2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孙永峰:本院受理原告臧士博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2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博:本院受理原告常晓与被告张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报纸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答辩和30日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张惠:本院受理原告刘廷义与被告张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报纸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答辩和15日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张淼:本院受理原告陈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2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永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与被告王永革信用卡纠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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